
对税委会公告(2018)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,继续暂停征收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》所加征25%的关税。对税委会公告(2018)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,继续暂停征收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》所加征5%的关税。
同时,公告表示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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